关于百韵华居、丽康瑞居小区配套商业租售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评估项目的公开询价与报价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需求概述:
2.1对百韵华居、丽康瑞居小区的配套商业,我公司拟委托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需根据配套商业的位置、户型、室内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出具配套商业的出售价格评估报告、租金评估报告,并确定相应的出售价格与出租租金标准。
2.2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的批复》(宁政函〔(略)〕(略)号),我公司将百韵华居、丽康瑞居小区共(略)套公租房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依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我公司需每年委托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根据楼层、朝向、室内设施设备配置等因素,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租金评估报告及租金标准。
注:(略)
二、报价方资格要求
1.具备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材料,以证明自身拥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能力与技术人员配置。
4.需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交相关的特定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过往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承诺。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与响应
1.公告即视为邀请:(略)
2.响应文件提交:(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报价文件内容
3.1报价函:(略)
3.2资质证明文件:(略)
3.3项目实施方案:(略)
3.4相关业绩证明:(略)
3.5项目团队介绍:(略)
3.6其他材料:(略)
四、评审方式
我公司将组建专业评审小组,对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将主要考量报价的合理性、资质与需求的符合程度、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相关业绩情况等因素。
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3月(略)日
公告代发单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