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不按合同要求服务、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处理(扣分及一年内不接受投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单达到2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供应商应遵循“平行报价”原则,即对所有采购标的、服务内容及后续可能发生的同类服务,提供统一、无差别性的报价。禁止针对特定批次、特定用户或特定交易条件设置差异化的、不公正的价格。
3、若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服务,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方有权视情节终止合作。
4、二次采购实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及以上即可启动后续程序。
5、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六、报价文件要求与递交
1、报价文件采用电子报价方式递交,接收报价文件指定唯一邮箱为:(略)
2、报价文件详见附件格式;
3、报价文件电子版命名规则如下:(略)
4、供应商应按采购要求对投标文件盖章。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影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确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 址:(略)
采购联系人:(略)
详见项目联系人。
电话咨询时间:(略)
八、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