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方式:(略)
五、评标办法:(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相应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提供《承诺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2)。
4.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只接受本国产品。
注:(略)
七、项目需求:(略)
(略)年3月(略)日(略)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办公时间:(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方式:(略)
备好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文件)在开标时发送至我院联系邮箱。
十、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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