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② 所投产品(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配置清单”)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提供情况说明或行业文件证明。
③ 所投产品(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配置清单”)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询价小组负责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