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方式: 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略)%。若有违约,则按照违约规定进行相应扣除后支付。 2.售后要求:(略) 应当配合采购人完成网站维护、备案、域名续费工作。 3.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略) (2)服务期限:(略) (3)交付地点:(略) 4.验收的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略)〕(略)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以及《成都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验收。 5.本项目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收取金额、退还规则: 否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合同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2)如因供应商或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3)供应商未按照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提交服务成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每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日,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0.1%/日的违约金,不足1日按1日计算,累计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略)日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不满足本项目合同和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如供应商整改该问题累计3次仍不能满足本项目合同和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5)除因不可抗力外,供应商要求终止或解除本项目合同,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6)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每更换1次,供应商应承担人民币(略).(略)元(大写:(略) 7)供应商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在采购人指出后(略)日内予以整改,未整改的,供应商应承担本项目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出的违约行为未整改或累计整改3次后仍然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退还所收的全部合同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违约金; 8)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金,可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以补齐; 9)采购人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略))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按本项目合同约定供应商所应承担的义务。 (略))数据信息泄露和违法违规使用责任追究。保密、敏感内容不得泄露,由于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冒用、误用或违法违规使用数据和信息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略))因供应商内部问题导致采购人受到互联网领域(包括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快手、微博、问政四川等)负面影响,应向采购人承担(略)元/条的经济赔偿,并且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控制负面影响,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略))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自身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承诺)、恶意竞标(中标后无法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等)谋取中标/成交/中选等行为被质疑成立、投诉成立或被相关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略))因供应商逾期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寻找第三人完成本项目全部或部分的,由供应商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及承担违约责任。 (略))中标/成交后无故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将按医院相关管理要求纳入医院黑名单,永不得再参加医院的采购活动。 (2)采购人违约责任 1)如采购人逾期支付款项,则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供应商不能按本项目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不能达到本项目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可提出变更申请,采购人按程序进行处理,不视为供应商违约。 7.其它: 采购人因官网升级或改版等自身原因决定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后续合作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供应商应在过渡期内,积极配合采购方完成网站内容、数据及资料的迁移与移交工作,确保所提供资料完整、准确,以保障网站能在改版升级期间正常可用及新网站的顺利切换与平稳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