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略)年全国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单位对乌当区(略)年度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试点项目购买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单位:(略)
3.项目预算:(略)
4.服务周期:(略)
5.服务范围:(略)
6.核心服务:(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
5.近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二)特定资格
1.具备社会工作服务相关资质,拥有持证专业社工团队,具有社志融合、基层治理项目实施经验;
2.近3年无违法违规、重大服务投诉,能规范管理项目资金;
3.具备数字公益平台运营、志愿服务培育、乡村/社区治理方案编制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禁止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三、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略)
2.获取时间:(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提交地点:(略)
3.文件要求:(略)
五、评审与成交原则
1.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资格及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评审遵循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以服务方案更优、项目经验更丰富者优先。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费用自理;
2.本次采购全程接受乌当区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成交结果将在乌当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附件:(略)
2.《询价响应文件》.docx
3.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docx
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社会工作部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