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洪蓝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就南京地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地块腾空助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方式:(略)
3、项目预算:(略)
4、最高限价:(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满一个月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成立满一个月无需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4、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与被执行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略)
2、地点:(略)
3、获取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本项目系溧水区人民法院委托强制执行项目,如被执行人自行履行执行义务,本项目存在终止实施可能。
2、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恶意低价竞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洪蓝街道招投标活动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洪蓝街道范围内所有招投标项目。
3、勘察现场、答疑:(略)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