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安徽建工科研试验基地项目精装修项目镀锌钢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招标编号:(略)
项目地址:(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略)
3、品牌要求:(略)
4、其他要求:(略)
5、中标单位按不低于中标金额的 (略)% 抵扣安徽建工三建集团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中标单位按照选定房源(①寿县同鑫公寓(略)#(略),面积(略).(略)m2,总价(略).2元;②全椒明发桃源府邸2-(略),面积(略).(略)m2,总价(略).7元;③奥福时代广场地库商(略),面积(略).(略)m2,总价(略)元),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抵房达一定数额的中标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本项目工程量为模拟清单工程量,工程量为暂定量,后期根据现场施工实际供货工程量对应合同金额对已抵房金额进行调整,如若实际决算金额少于中标合同金额,则多出的抵房额度可调整至中标单位其它需抵房合同额度中;如若实际决算金额大于中标合同金额,则按不低于(略)%抵房比例补充抵房金额。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略)
5、1、数额:(略)
6、招标控制价(含税):(略)
7、报价表、附表一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等(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略)
9、验收标准:(略)
(略)、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略)、其他事项:(略)
(略)、其它要求:(略)
(略).2、招标人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略).3、不组织踏勘现场,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并对其安全自行承担责任。凡参加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同其已踏勘;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略).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略)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2、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建工三建自开)、银行承兑汇票(不计利息)、安信、 E 信、供应链支付等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