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开展花都区(略)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诚邀符合报名要求的单位进行报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5个自然日((略)年4月(略)日—(略)年4月(略)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略)〕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开展花都区(略)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预算上限:(略)
3.项目要求:
(1)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协助各镇街完成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户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单位情况的梳理,明确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每一农户、每一保护单位所对应承担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号、面积等情况,并收集“一卡通”社保卡账号信息,完成(略)年永久基本农田资金发放台账统计;
(2)协助指导各镇(街)、村(社)业务人员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民主决议、公告公示、签收等相关事项的做法,确保资金发放按规定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存放、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符合程序规定;
(3)汇总和核对各镇(街)、村(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实发金额,确保发放到户的农户收款账号信息真实有效,直到完成(略)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
(4)收集和核对各镇(街)、村(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过程资料,完成发放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等归档工作。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在花都区承接相关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略)年4月(略)日(略) 时(略) 分前提交我局办公楼(略)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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