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就龙丰院区行政电梯(8 号电梯)维修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为(略)年4月(略)日至4月(略)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略)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1 | 龙丰院区行政电梯 (8 号电梯)维修项目 | 1项 | (略).(略) |
供应商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二)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承接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 五、响应资料的递交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略)年4月(略)日(略):(略) (二)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真实、有效、完整,因报价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报价单位承担完全责任。 六、联系方式:(略)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略) 注:(略) 附件:(略)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略)年4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