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临床检验样本外送检测项目市场询价补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下文简称“我院”)现对部分临床检验样本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的公开市场询价事宜进行调整,请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知悉并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内容:(略)
服务期限:(略)
二、调整事宜
1. 调整包1名称至“综合检测项目”并调整相应询价项目。
2. 增加“包4:(略)
3. 经调整的询价的检测项目与技术参数,明细详见附表1。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性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及相应专业);
3. 通过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需提供相关证书);
4. 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要求(P2实验室标准及以上);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二)针对性要求
1. 涉及基因检测的,需具备国家或地方卫健委批准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
2. 针对“单基因遗传病特殊疑难变异检测”项目,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Ⅲ类)。
四、询价资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提交资料:
1.《市场询价信息表》(见附件2):(略)
2. 资质证明文件:(略)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疗科目需包含“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及相应专业)
(4)市场询价截止日前2年内由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证书》(仅限市场询价项目相关的室间质评)
(5)市场询价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国家或地方卫健委批准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Ⅲ类)》(如有)
(二)提交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5月9日 (略):(略)
(三)提交方式:
在提交截止期限前,将上述资料影印件整理并发送至邮箱“gsfyywb@(略).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司名称+YWB-(略)项目询价资料”。
五、其他说明内容
1. 本次询价仅咨询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请勿填报折扣价(或费率报价)。
2. 本次询价仅作为市场价格调研依据,不作为最终采购承诺。我院将根据报价情况及服务能力,择优纳入后续招标采购参考。
3. 供应商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其后续参与投标活动的资格。
4. 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因参与询价产生的费用自理。
5. 该补充文件为市场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与所有潜在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力。当补充公告与市场询价公告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中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6.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对该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4月(略)日
附件1.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临床检验样本外送检测项目与技术参数需求一览表.pdf
附件2.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临床检验样本外送检测项目市场询价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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