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略)
(二)项目预算:(略)
(三)质量要求:(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人须具有效营业执照。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略)
(二)发售地点:(略)
(三)发售方式:(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公告附件9)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需,公告附件(略))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公告附件6);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公告附件7);
6.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不齐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受报名。
(四)询价文件售价:(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略)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三)报价方式:(略)
地址:(略)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