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源街道拟向社会购买档案整理服务,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单位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址:(略)
(三)项目完成时间:(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方法及《关于印发〈荔湾区国家档案馆档案接收标准〉的通知》、广州地铁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等,规范整理。
(二)整理内容及要求:
按广州地铁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做好荔湾区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西场站土地、管线、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征地、拆迁、安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部分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电子扫描和系统著录,达到广州地铁集团公司及相关部门移交标准及检查要求,未达标需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检查达标为止。
(三)遵守保密工作有关要求。
三、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接受联合体。
(二)具有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且有整理街道综合档案、会计档案等项目经验。
(三)具备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且分工明确。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资格,其他团队成员中具有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具备本项目需求相类似成功案例。
(五)派驻工作人员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行业处分记录。
(六)须签订档案整理服务保密协议。
四、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额为人民币(略)元,按实际产生文件材料数量及归档情况进行结算。
五、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料
1.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略)
发布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略)
2.报名时间地点:(略)
3.报名方式:(略)
4.报价资料:(略)
六、中选单位确定
报名截止后,本单位将根据收到的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后续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其他未中选供应商,本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南源街道办事处
(略)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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