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定安县(略)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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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我县(略)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现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此项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略)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定安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数据填报系统,协助开展(略)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方面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较深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相关服务要求,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材料
(一)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函。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日期:(略)
(二)报送地址:(略)
(三)联系人及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