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民政局拟对青川县(略)年老年助餐点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采购内容:(略)
三、最高限价:(略)
四、询价原则
按照采购相关要求,采购人青川县民政局成立询价小组,具备资质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最终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资质及能力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系统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7)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企业鲜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对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
本次活动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报价件和邮寄。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成PDF格式投标文件,于(略)年5月(略)日(略):(略)
联系人:(略)
附件:(略)
2.报价函
3.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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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清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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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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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