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启东市吕四工人文化宫拆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本项目范围
启东市吕四工人文化宫拆除项目,包含楼房、平房、附房等,建筑面积约(略).(略)㎡;具体拆除位置由采购单位拆迁现场组确定。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略)
2.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取本次报价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3.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4.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进出场费、机械费或租赁费(含机操手工资)、燃油费、机械损耗、装卸费、工具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清场、施工企业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咨询费((略)元)、保险、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费、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报价供应商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引起的群众矛盾、房屋残值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网址“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如有澄清或补充通知采购单位通过上述网址发布。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6.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报价表:(略)
(9)其他证明材料。
注:(略)
(2)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略)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略)
特别提醒:(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略)
8.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1、项目地点:(略)
2、项目规模:(略)
3、质量要求:(略)
4、工期要求:(略)
5、服务要求
(1)供应商如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景观、绿化、农户青苗损失或其他已完工程等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没有进行修复或补偿没有到位的,则不予竣工验收。
(2)成交供应商自购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合法且保证正常工作效率,成交供应商使用的工作人员必须无不良记录,成交供应商使用的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购买有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须持有行业核发的工程机械驾驶证或操作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方准上岗驾驶操作。
(3)成交供应商应完全服从采购方调配,拆除工作必须达到采购方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健全并完善各项安全文明管控措施。项目实施期间,若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所有事故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善后事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权承担。若因成交供应商履职不当引发相关投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立案追责、行政处罚的,成交供应商需按(略)元/次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5)项目实施周期内,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落实现场安全保障工作,同时为所有进场作业、现场工作人员购置合法有效的相关保险,该部分保险费用已全额包含在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内,采购方无需额外另行付费。若成交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国家及地方现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法律责任以及全部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略)%,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略)%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应处理。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相应处理。
七、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
采购人应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拆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启东市职工服务中心
(略)年5月(略)日
启东市吕四工人文化宫拆除项目__询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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