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拟对龙丰院区九楼VIP病房开业家具及日杂五金用品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为(略)年5月(略)日至5月(略)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编号:(略) 三、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 | 家具 | 1项 | (略).(略)元 | 2 | 日杂五金 | 1项 | (略).(略)元 | 合计 | (略).(略) 元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二)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须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且货物包括家具品目(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证明页面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此项为包1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包2响应供应商无需符合此项条件。 五、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略)年5月(略)日(略):(略) (二)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真实、有效、完整,因报价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 六、报价文件要求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并在按时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 七、本次采购要求中所出现的产品工艺、材料、品牌、设备或参照的型号、品牌仅作为参考建议,仅为方便描述而不作为限制性要求,响应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优于或相当于本项目需求的标准,若有评审专家认为该偏离将对设备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可能导致响应无效。“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规格、技术参数、配置)要求”中所列参数为最低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当于或优于议价文件参数的货物,并提供对主要技术参数的响应证明材料。 八、开标、评审时间:(略) 九、评审地点:(略) 十、评定成交的标准: 以上包组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略)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略)年5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