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非医疗类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市场询价公告
医院拟对非医疗类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开展市场第一次询价,现将本次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地点:(略)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服务要求 | 备注 |
| 1 | 非医疗类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1.服务范围:(略)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略) |
二、询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拟派服务团队不少于 2 名专职执业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 (略) 年以上执业经验,团队成员执业年限满 3 年及以上,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律师行业失信名单;熟悉政府采购、医院行政管理及经济运营法律事务,服务期内团队稳定。
4.自 (略) 年以来,具有至少 2 个及以上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非医疗类法律顾问服务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二)询价材料递交
1.询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略)
2.提交方式:(略)
3.询价材料包含内容: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等资质文件复印件。
(2)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证明、无违规执业记录承诺书。
(3)(略) 年以来具有至少 2 个及以上为三级甲等医院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非医疗类法律顾问服务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报价函(按三年总价报价,明确报价构成)详见附件2格式。
(5)法律服务方案(含团队配置、服务流程、响应机制、风险防控、考核配合措施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及优化方案。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市场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询价将在按时递交报价文件且资质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 3 家进入二次报价环节。
2.附件1所列服务项目及明细仅为初步采购需求的参考内容,不构成对特定服务的指定要求,供应商可结合自身能力优化服务方案;
3.所有提交的调研材料不予退回,供应商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4.医院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电话:(略)
3.指定邮箱:(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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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略)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