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截至(略)年6月4日上午下班前提供有效报价材料密封纸质版(请务必在外包装上写明参加项目情况),维修工作在中心确认后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 注意: 1.列出的仪器故障情况或维修建议只供参考,建议投标供应商现场勘查确认仪器设备的故障,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考虑保证该仪器(设备)在维修后能正常使用。 2.请按分项报价,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任意项目小类参加。 3.项目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有效报价不少于三家),维修项目不设置预算上限,请投标供应商合理报价,中心保留对项目报价审核的权力,维修方案不合理,报价不合理或者严重偏离市场价格都将不予采纳,请投标供应商注意。 4.若中标后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服务,中心可按顺位更换供应商。 5.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应按采购人要求附带相应的维修方案。 6.维修中造成的采购人的设备、设施、环境、建筑等全部损坏由负责维修的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案需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7.现场勘察时间截至(略).6.4正常工作时间内(周末也可现场勘察,请提前联系)。 8. 请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将确认的询价单(在询价单上盖上投标公司的公章即可)、有效报价单纸质版、维修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寄送项目负责人(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寄送材料请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的项目序号,同一投标供应商所投的所有分项请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本中心将在开标时间统一开封。 9.供应商需保证所维修部分维保期不少于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