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设置半封闭式原料库(三面围挡+顶棚),卸料、堆存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原料上料(冷料斗)设置为半封闭结构,同时设置防尘帘布;矿粉筒仓粉尘经自带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骨料预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预处理系统及拌合系统产生的废气经“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入骨料预处理系统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燃油导热油炉废气经(略)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拉运至永登县生活污水处理中心。 (四)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砂石骨料预处理和筛分过程产生的不合格骨料集中收集后由石料供应商回收;沥青输送、拌合等过程中产生的滴漏沥青、溢出混合料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拌合系统综合利用;废布袋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清罐油碴、隔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焦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