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定期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印刷废气、破碎粉尘。注塑、印刷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并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采用密闭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三)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不合格品、机头废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