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知识城校区)——实验室的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略)年(略)月 (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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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知识城校区)——实验室的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龙湖街道新一代信息技术园区开放大道以西
建设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知识城校区) C1栋实验楼内设置生物实验室 4间、化学实验室9 间、物理实验室(略) 间,并安装相关实验设施设备。实验室的设置主要为补充、丰富教学内容,不改变学校原有招生计划和师资人数。
环评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实验清洗废水、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二)项目实验过程排放的废气有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和恶臭,主要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略))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三)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风机、水泵、混合器、振荡器、搅拌器等设备。通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学校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四)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包括一次性废薄膜手套、试管、试玻片、废试剂瓶、培养皿以及经高压蒸汽灭菌的生物实验细胞、微生物废弃物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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