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熬制设备自带蒸汽冷凝装置,可以冷凝超过(略)%的蒸汽(含异味气体),剩余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浓度经常规消毒除臭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病区废气采用常规消毒措施(紫外线、消毒剂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检验废气通过常规消毒措施(紫外线、消毒剂等)处理后通过排风扇排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污水站设置自动加药消毒装置,产生的少量异味气体经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污水站附近设置绿化带以减少异味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须达到《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略)/(略)-(略))表2要求。 2.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须达到《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略)/(略)-(略))中 表2小型标准,于建筑物顶端1.5m排气筒排放。 3.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须达到《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略)/(略)-(略))相关标准及辛安河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指标要求后进入辛安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空调外机、洗衣机、污水处理站水泵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2类标准。 5.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药渣、未污染的输液瓶(袋)外售外售综合利用;纯水设备废物厂家回收利用;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站污泥由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随挖随运,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