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破碎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打样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破碎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挤出废气、打样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略) 2.废水 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待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投运,废水收集后进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混料机、挤出机、风干机、冷水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合理布局和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各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略) 危险废物主要为:(略)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机油、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通过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施可用有效。废气处理设施每日巡检,进行例行监测。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