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注塑、EPS加热成型、超声焊接、毛坯清洗、移印、喷漆、晾干、烘干等工序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含二甲苯),各项工序均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安排车间布局,对各产污环节单独密闭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预处理后与其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DA(略))达标排放。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略) 2、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包装、废水性漆桶,收集后外售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漆渣、废桶(油漆桶、稀释桶、固化剂桶、油墨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废液、废催化剂、废UV灯管及废稀释剂等,经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