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非烷总烃计),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略)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注塑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略))表1中的B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输送至威海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CODcr(略)mg/L、氨氮5(8)mg/L)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废气处理设备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值在(略)~(略)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下脚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他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公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