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 | 哈尔滨市道外区哈东路(略)-(略)号 | 黑龙江省城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黑龙江源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哈东路(略)-(略)号,利用办公楼二层的2个闲置房间和1个库房,分别建设暗室、评片室、危险废物贮存库和探伤机存放库(仅存放不调试)。使用8台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1台XT(略)D-XK(略)型、1台XT(略)C-XK(略)型、3台XT(略)D-XK(略)型、2台XT(略)C-XK(略)型、1台XT(略)D-XK(略)型),均为II类射线装置,用于管道、压力容器、钢结构等设备的无损检测,现场拍摄的胶片带回公司洗片和评片。 |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略)—(略))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二)X射线探伤机作业时屏蔽和防护措施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略)—(略))和《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略)—(略))规定要求,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置警告标志和警告牌。(三)在项目实施时,要建立健全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X射线探伤机,做好个人防护和剂量检测,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四)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和洗片废水由塑料密封桶收集,废胶片装入塑料胶片袋内,均存放在危废贮存库,依法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转运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五)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 - | -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