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建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根据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措施的核查得知:(略) 2、未建工程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法船应采用合格环保的柴油;趸船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其进行处理后经趸船二楼排气筒外排;码头作业区路面定期清扫,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船舶船尾气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略)-(略))标准。 4、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到港执法船含油废水由趸船含油污水箱收集后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接收船接收;执法船、趸船员工生活污水经趸船生活污水箱收集后定期由岳阳清源水处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运输至岳阳县荣家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一级 A 标准后排放;船舶废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 5、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码头前沿设置禁止鸣笛标志,进出港执法船只在靠泊、离泊、调头作业时应采取号旗、号灯、无线电通信方式传递信号,尽量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4类及2类标准。 6、执法船舶及趸船生活垃圾由趸船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八、加强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措施,积极实施生态监测,以减缓生态影响。工程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