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办〔(略)〕3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我市“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披露问题
工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严不实。
二、整改目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依法依规、从严从实全面推动淘汰类落后产能退出。
三、整改时限
(略)年6月(略)日
四、整改落实情况
1、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我市从(略)年3月份起,通过依法拆除祁阳县肖家村镇旺利纤维加工厂、祁阳县鑫源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生产底座,清理转运生产原料、废弃杂物,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棚,对两家问题企业做到了“两断三清”,防止了“死灰复燃”;同年(略)月完成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环保销号。同时,扎实贯彻落实淘汰落后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事后跟踪检查,防止企业私自重建。(略)年4月,省厅再次对二家企业进行了回头看督查,未发现重建和恢复生产迹象。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我市于在(略)年5月、(略)年7月、(略)年3月开展了三轮全面排查,未发现相关落后产能企业。
3、强化事前审批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略)年5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发改、科工、生态环境等单位职能职责,建立了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
目前,该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略)
联系电话:(略)
祁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年1月(略)日
永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