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浙江中奥宏达石化储运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临时通用码头) | 舟山市虾峙镇凉湖村凉湖岗 | 浙江中奥宏达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 在虾峙岛南侧海域建设1座通用码头,并布置1个通用泊位和1个滚装泊位,作为地下水封洞库项目的附属设施,用于地下水封洞库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外运,并兼顾施工器械、建材等上下岛;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供电、通信等设施。码头拟利用岸线长度(略)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略)万吨。 | /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环评报告中的要求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略)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略) 三、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略) 四、落实固废防治措施。1、生活垃圾收集至指定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船舶生活垃圾按标准收集排入接收设施,严禁入海。2、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桩基施工泥浆钻渣沉淀干化后外运,严禁随意倾倒海域。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采用钢护筒施工,设置泥浆池,严防泥浆溢流入海,上清液回用。2、合理规划工期,避开鱼类产卵期及底栖、潮间带生物高生物量季节,缩短作业时间。3、加强船舶、机械管理,杜绝污染事故;设置航行警示标志,保障渔船安全。4、落实生态补偿,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降低工程对生态的影响。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建立船舶交通管制、监控及应急通信系统,掌握船舶动态;船舶靠泊前铅封油污水排放相关阀门。2、恶劣天气严禁冒险航行,落实雾中航行安全措施;制定船舶靠泊管理制度,设置航道标识。3、维护保养溢油应急设备,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配备专职或兼职应急人员,明确联防及委托应急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