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石狮市羽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羽毛球拍(略)万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建设地点:(略)
三、建设单位:(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
无基建,租赁面积(略)平方米,购置安装水帘喷漆柜、喷漆自动线、烘箱、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所购置设备和所采用的工艺不属于产业指导名录淘汰类和限制类 主要建筑物面积:(略)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永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涉及生产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项目将产生有机废气的区域做单独密闭隔间措施,在各产污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进行有机废气有效收集。喷漆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5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后由5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去毛刺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喷淋塔装置进一步处理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略)
4、固体废物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略)
七、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网上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略)
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