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定期洒水、物料遮盖、设置围挡、车辆冲洗、采用商品沥青等措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其机动车尾气采取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绿化等措施,服务区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依托周边社区食宿,现场不设临时厕所,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营运期服务区(兼养护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台山市北陡镇美丽海湾(镇海湾)污水治理工程处理(草塘湾区域);路面径流雨水经道路排水系统就近排入道路沿线水体,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 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对那琴圩村(略)户、石山村8户安装通风隔声窗,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在项目建设同时落实建设。在采取措施后,隔声量需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略)-(略))的控制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弃土方运往弃土场处置,弃石方作为筑路材料利用,余弃石方运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堆放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接受;施工废水隔油处理产生油渣,油渣属于危险废物HW(略),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营运期将由交通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以及服务区进行维护、清洁。 5. 环境风险 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于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通过采取场地清理、人工平整、植被恢复等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