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玉林市东龙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经广西同威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经广西同威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评审通过的《玉林市东龙体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略)
三、项目业主:(略)
四、项目建设地点:(略)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篮球场3个、羽毛球场(气排球场)6个、乒乓球台(略)张、7人制足球场1个、5人制足球场3个;新建登山步道约2.5公里,标准宽度2-4米;健身广场(略)平方米,健身器材(略)件;儿童活动区,建设秋千、爬梯、滑梯、攀爬网等;公共停车位(略)个,公共厕所2座、每座面积(略)平方米,健身驿站2座、每座面积(略)平方米。规划面积(略).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略).1平方米,绿化率(略).(略)%,健身设施用地占比为(略)%。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略)
七、工程招标管理:(略)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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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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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2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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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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