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市山王镇人民政府“淮南市八公山区东西华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公示时间:(略)
建设项目概况:(略)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采用绿色修复工艺,缩短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中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按有关要求实施避让、管护与移栽措施;避开重要物种的繁殖期、越冬期等关键活动期。开展生态监测,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中环境管理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机械清洗、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房现有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八公山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中关于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做到六个百分百;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配备雾炮机对施工作业区开展抑尘作业;临时堆场设置施工围挡与苫盖。淤泥干化场喷洒除臭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装置。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开挖土方部分回填,剩余部分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合法合规处置。施工弃土堆放至临时堆土场后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消纳场处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机构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及制度,加强生态风险管理。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