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主岭市翁克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子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发改审批字〔(略)〕(略)号签发人:(略)
公主岭市河湖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公主岭市翁克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子项目项目建议书报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全面治理翁克河水环境问题,提高翁克河国控断面(丁家窝堡)水质达标保证率。经研究,原则同意公主岭市翁克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子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公主岭市翁克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子项目
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法人单位
公主岭市河湖管理中心
三、建设地点
拟定位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翁克河流域,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翁克河水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河道自然流态疏通、生态护岸及生态湿地。
(1)河道自然流态疏通:(略)2。疏通翁克河与家屯河(略)m。
(2)河道生态护岸建设工程:(略)
(3)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略)2。太平池水库生态湿地(略)m2,于河沿湿地(略)m2,凤凰城湿地(略)m2。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略).(略)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
六、相关要求
(一)公主岭市河湖管理中心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年3月(略)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