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境影响: 1、截至(略)年3月(略)日现场监测时,本项目拟退役场所内无放射性药物遗留。 2、截至(略)年3月(略)日现场监测时,废物库已无放射性固体废物遗留。场所内遗留的废活性炭已存放近两年,计划经检测合格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回旋加速器及其废靶等暂存于microPET研究中心的回旋加速器机房内,废靶等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回旋加速器在场所退役时封存至研究所北侧仓库,后续委托专业公司拆解处理。其余遗留物品设施包括通风橱、铅玻璃观察窗、铅防护门、桌椅、冰箱等,研究所计划将冰箱搬运至新建科研楼使用,其余物品设施均计划报废处理。 3、(略)年5月对衰变池放射性废水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衰变池水样总α为3.(略)×(略)-2Bq/L,总为0.(略)Bq/L,2#衰变池水样总α为0.(略)Bq/L,总为0.(略)Bq/L,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略)-(略))“放射性废液总排放口总α不大于1Bq/L、总β不大于(略)Bq/L”的要求,衰变池内废水可接入研究所污水处理站。 4、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拟退役工作场所的β表面污染<MDL,低于0.8Bq/cm2,已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无需进行去污处理;拟退役工作场所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在((略).3~(略).3)nGy/h范围内,与拟退役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相当,且处于江苏省室内环境天然γ辐射剂量率测值范围内;拟退役回旋加速器机房内的废靶暂存铅罐周围γ辐射水平最大为(略)nGy/h,研究所计划在场所退役时委托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理该机房内的废靶,回旋加速器封存至研究所北侧仓库,后再对机房内进行巡测,在确认其无放射性污染且经审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该场所可无限制开放。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设立退役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拟成立退役搬迁领导小组,并将该小组纳入本项目辐射安全管理,由研究所现有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在放射防护和辐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下,退役搬迁领导小组负责退役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场地监测、污染场地的去污、放射性废物的整备处理等,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等方面的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 在操作前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人员任务分工。 3、制定全过程监测计划 对退役前、退役过程中的现场辐射水平及个人受照剂量进行监测,对拟退役场址退役后对整个退役场址进行辐射监测。 退役现场做好必要的警示标识,有专人值守,必要时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辐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需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负责退役项目的7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在项目退役过程中均不参与其他辐射工作。 4、三废处理 衰变池废水:(略) 固体废物:(略) 放射性废气:(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