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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苏发改重〔(略)〕(略)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苏交计〔(略)〕(略)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优化区域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完善太仓港区集疏运体系,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苏州港太仓港区南疏港高速公路工程。
二、本项目路线起自太仓港区虹桥路与龙江路平交口,止于拟建岳王枢纽以东的主线收费站,与沪宜高速公路衔接,全长约4.1公里。
三、同意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略)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略)-(略))有关规定执行。
四、同意全线设置浏河港互通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五、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略).(略)亿元,采用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模式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为5.(略)亿元,占总投资的(略)%,由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太仓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苏州沪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资本金以外部分,由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地方财政资金等方式筹措。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本项目债务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偿还。
六、项目法人为苏州沪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八、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太仓市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工作中,加强与沪宜高速公路以及地方道路的衔接,充分发挥路网整体效益。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深化不良地质路段的处理方案,做好土源调查,深化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等专业的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互通区立交方案,做好与(略)国道远期改扩建方案的衔接和预留。按照绿色公路和品质工程建设要求,深化数字化设计、智慧化设施等内容,加强节约用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措施。结合相关设计方案的优化,注意做好控制投资和集约、节约用地工作。
附件:(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略)年(略)月(略)日
(项目代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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