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氟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略)吨氟塑料色母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项目概况:(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略)
有组织排放
配料、投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编号:(略)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氟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 1 中的二级标准。同时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与冷却循环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中,接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略)
危险废物:(略)
(4)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单台设备产生的最大噪声值约为(略)dB(A)。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区域内,厂房为钢混结构厂房,门窗密闭。废气处理风机设置于厂房外,风机远离厂界并进行减振、隔声、消声措施。项目周边以工厂为主,周边(略)米范围内无敏感点,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略)
通讯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