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略)审〔(略)〕(略)号
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麻城市浮桥河水库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浮桥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项目代码:(略)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拟定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导流方式为临时围堰挡水,临时围堰建筑过程中会对库区底部淤泥产生扰动引起周边水域悬浮物浓度升高,但对麻城浮桥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库区及坝下水文情势不新增明显影响。
(二)水生生态影响。项目施工噪声、水下施工可能对库区鱼类等资源造成一定损失,工程结束后河段水生生境基本维持原状,水生生态系统不会发生新的明显改变。
(三)陆生生态影响。项目实施将占用和破坏部分植被及野生动物栖息地,施工活动可能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影响相对较小。项目部分占用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麻城浮桥河水利风景区、湖北麻城浮桥河湿地鸟类重要栖息地,并部分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可能对上述敏感区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其他环境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略)立方米/秒,并纳入水库水量配置和运行调度方案。通过灌溉发电洞下泄生态流量,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生态流量监测。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均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项目进场前,可采用超声波驱鱼等技术手段,对施工区及其邻近水域尤其鱼类产卵场和鱼类分布较密集的深潭、回水区进行驱鱼作业,将鱼类驱离施工区。工程建设期间合理调整施工班次,避开清晨和涨水等鱼类产卵高峰时间。严格落实增殖放流措施。
(四)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开展工程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和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或救护措施,必要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优先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弃渣应全部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应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涉及敏感区的施工活动管理,开工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敏感区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或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开工建设,严格落实敏感区相关管控要求,主动接受敏感区管理部门监督。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直接外排,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不利影响。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管理。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安全生产、卫生防护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
七、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可研、初设等设计阶段以及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降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删减相关环保措施,相关建设内容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拟发生变化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及《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就下泄生态流量、增殖放流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请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核查该项目批建的符合性、施工行为环境达标、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3月(略)日
抄送:(略)
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