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略)审〔(略)〕(略)号
尚赛(黄冈)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超纯有机光电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胡家桥大道6号,新增占地面积(略).3m2,建设实验楼、中试车间、仓库、初期雨水池、门房及其他公用、环保和消防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5.(略)吨OLED超纯材料。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地方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应注重工艺环节全过程减排,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保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应根据车间布局情况进行收集、处理后集中排放。项目实验楼生产工艺废气和实验室废气采用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酸喷淋+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现有酸喷淋+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外排有组织废气NMHC、颗粒物、甲苯、二甲苯、甲醇、酚类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限值要求。
落实生产车间物料贮存、输送、投料、生产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NMHC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略))相应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应设置明管,并标示。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生产工艺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异相催化氧化反应器+电催化氧化反应器+曝气氧化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处理,再与厂区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2+配水井+PEIC厌氧反应器+厌沉池+A/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芬顿反应池+除磷反应池+三沉池+砂滤系统+清水池)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黄冈市保青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黄冈市保青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应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项目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对外排放。
(六)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仓库和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确保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设置切换装置及与其对应的厂区污水处理站连接管网。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略)〕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议你公司为该项目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八)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建设,在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流量计和包含测量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在内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以上在线设备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下雨有雨水外排期间须检测雨水水质,初期雨水应收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口必须为明渠式,不得采用地下式排放。
(九)环境监测要求。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三、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做好档案管理。
四、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五、项目建成后,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该项目投产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本项目环评文件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请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不定期抽查。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3月(略)日
抄送:(略)
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