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环(略)审〔(略)〕(略)号
湖北锦秀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湖北锦秀智慧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山羊智能化生产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改扩建厂房(略)平方米,新增生产线(略)条,购置各类智能化先进设备(略)台套,配套建设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等设施。肉羊年屠宰能力提升至(略)万只。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地方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必须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现有项目“以新带老”整改措施,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应注重工艺环节全过程减排,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确保项目整体清洁生产水平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待宰间、屠宰车间恶臭气体通过及时清理废物、每日清洗地面、消毒、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粪便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外排颗粒物、SO2和NOx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中相应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中相应限值要求。饮食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略)-(略))限值要求。
落实待宰间、屠宰车间等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混凝气浮+水解酸化+缺氧+好氧+二沉池+消毒)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罗田县长源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罗田县长源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噪声排放值低的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4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落实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标准规范要求。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对外排放。
(六)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周边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略)〕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八)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加强对排气筒中的恶臭气体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建设,在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流量计和包含测量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在内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以上在线设备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雨水排放口前设置雨水缓冲池,定期检测雨水水质,初期雨水应收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口必须为明渠式,不得采用地下式排放。
(九)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环境空气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三、做好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岗位职责要求和责任人,制定岗位培训计划等。做好档案管理。
四、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五、项目建成后,全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该项目投产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申报。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https:(略)
七、湖北罗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落实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的承诺。你公司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并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八、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性质、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下达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十、请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十一、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3月(略)日
抄送:(略)
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