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扬尘应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应篷布遮盖、密闭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旱厕进行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生活垃圾交由区域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填埋场填埋;装修应按《报告表》内要求采用水性漆,禁止使用油性漆;施工期噪声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罐、矿粉罐废气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物料装卸废气应采取密闭运输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打浆池和物料搅拌应采取全密封措施,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应经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储存于回用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应采取选购低噪声振动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打包带、包装袋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资源回收企业;废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等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等标准。 (六)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等,避免发生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破坏周围生态环境等情形。并应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