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发改行审〔(略)〕(略)号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娄底市市域安联网建设服务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底市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娄底市市域安联网建设服务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娄民〔(略)〕6 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全链条监管体系,根据《娄底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管理办法》、《娄底市投资项目审批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试行办法》(娄政办发〔(略)〕(略)号)和《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略)〕(略)号),同意实施娄底市市域安联网建设服务项目(二期)(项目代码:
(略)-(略)-(略)-(略)-(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略)
三、项目单位:(略)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略)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略)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本审批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两年。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完成初步设计后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