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发改行审〔(略)〕(略)号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娄底市秀石安置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娄底市秀石安置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娄城发〔(略)〕9号)、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娄底市秀石安置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娄底市财政局关于秀石安置基地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湘((略))娄底市不动产权第(略)号》、《娄底市秀石安置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娄政投评〔(略)〕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保障被拆迁人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娄底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发〔(略)〕7号)、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同意实施秀石安置基地项目(项目代码:(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三、项目法人:(略)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略)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