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是对旧有设施的重新启用,并在其基础上实施改扩建,进一步完善储罐储存货物种类及释放周转能力,配套调整汽车、火车装卸货种和规模,相关建设内容均在现有项目构筑物和设备基础上,不涉及土建等施工活动,不产生施工期不良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罐废水和初期雨水,产生量约(略).2立方米/天,依托石化码头罐区设置的“旋流油水分离+斜板除油+气浮分离过滤”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至东侧湛江港海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2立方米/天,依托石化码头罐区设置的一体化生物处理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罐区绿化、道路喷洒等,不外排。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废气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废气、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装卸挥发损失废气,均为有机废气。有机液体储存和调和废气和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有机废气为无组织废气,通过采用高效环保设备、定期开展设备检修维护、定期开展LDAR检测,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略)-(略)),LDAR属于行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可行技术。汽车装载采取底部装载方式,火车装载采取顶部浸没装载方式,装载时,装载车辆与油气收集系统通过法兰连接,装卸挥发损失废气通过“冷凝+膜分离+吸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其治理效果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的相关要求并稳定运行。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与废气治理设施等,通过优化设备选型、加强维护以及环境管理等措施减缓噪声污染,具体如下:(略)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略) 2)危险废物:(略) 建设单位在落实固体废物相关处置要求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报告表分析认为,本项目营运期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是储罐罐体泄漏、废水处理系统泄漏及生产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跑、冒、滴、漏等下渗现象。 项目生产区已进行硬底化,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和废水处理站等均已按要求采取防泄漏、防渗、防雨措施,管道、储罐区、装置区等均采取标准规定的防渗措施,从污染源控制和污染途径阻断方面杜绝了本项目正常生产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项目实施地下水、土壤污染防范措施有:(略) 6、环境风险 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各种油品,危险单元为储罐区,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易燃物质火灾伴生/次生污染物以及废水渗漏事故。项目拟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