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增湿,运渣车辆不得超载、冒载,车辆限速行驶,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减少扬尘产生。设置临时洗车装置,对出入运输车辆进行轮胎清洗。建筑材料搬运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降低装卸高度,洒水降尘,搬运完成后对地面清扫,避免二次起尘。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油,加强维护保养。易产生扬尘材料堆放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露天堆放,禁止焚烧废弃物。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PM(略)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矿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洗车废水经沉淀池((略)m3)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不外排。在采空区周围挖建截洪沟,将地面雨水进行导排,减少雨水对采空区的冲刷。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的建筑材料,采用帆布遮盖以避免雨水冲刷。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区域两侧加装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无弃土产生。建渣主要为碎水泥块,清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作业设备保养、维护时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输磷石膏车辆不得装载过高,需进行密闭或覆盖,并配备防泄漏设备。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中产生的土方及时清运出作业区域,避免堆存在边坡及沟边。遇边坡开挖,应结合边坡的稳定性,确定合理的开挖坡度,避免发生滑坡。避免施工场地大面积长时间裸露,采取滚动施工,将植被恢复与土木工程施工结合起来。施工场地铺设稻草或草袋,增加地表的抗冲刷能力。工程设计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地形、地势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和大风天气施工。 6.基本农田、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和公益林,但项目周边分布基本农田、公益林和天然林,为避免对上述区域造成影响,施工期应限制施工范围,不在施工范围外堆放施工材料以及开挖土石方。同时严格管控改性磷石膏质量、优化回填工艺、科学配置植被,在回填区与天然林、基本农田之间设置垂直防渗墙,防止污染物侧向迁移,破坏上述区域。 7.施工期环境监理及验收 施工过程应按照《关于磷石膏无害化后用于矿坑生态修复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环评函〔 (略) 〕(略)号)的相关规定落实环境监理制度,对磷石膏的购进、存储、使用和运输,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监测、评估和后续维护管理等进行监理。 为了全面控制和减缓拟建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确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相关环保措施的落实,本工程回填区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Ⅱ类场的标准实施,落实防渗要求,防渗工程落实到施工全阶段,施工期防渗膜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回填。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车辆运输扬尘、物料卸料扬尘及回填作业扬尘。采取逐层充填、覆土压实、及时覆盖、洒水抑尘、设置防风抑尘网,限速行驶,定时清扫道路,保持路面清洁,同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扫,车辆加盖篷布,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运出车辆禁止超载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和淋滤水收集池,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略)m3)收集沉淀后运输至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回用。淋滤水经收集池((略)m3)收集沉淀后,用于修复区防尘洒水及绿植浇灌合利用于洒水抑尘或绿化,多余外运至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置,不外排。抚育期外排水应确保满足地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略))Ⅲ类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矿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略)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设置的沉淀池、沉砂池、渗滤液收集池容积确保满足废水处理复用要求,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堆填修复区、渗滤液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落实防渗施工监理,防渗工程施工监理需落实到施工全阶段,施工前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及施工后验收。防渗膜铺设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再进行回填。防止渗滤液、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按照《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略)-(略))中“7.1.1 筑路、回填、充填和土地利用产物的监测”的要求,对生态修复区回填改性磷石膏质量进行监测。回填的改性磷石膏应满足《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略)—(略))回填利用和《贵州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土方回填材料相关要求。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本项目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 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地下水监测应满足HJ(略)-(略)中7.1.3回填和充填工程的地下水监测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产噪设备实施减振、墙隔声等治理措施。合理布局机动车行驶路线,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的措施,加强厂区绿化降噪,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渗滤液收集池和沉淀池底泥用于修复区回填;作业设备保养、维护时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回填结束后应拆除硬化建筑物,并采取覆土、迹地恢复,植被恢复采用播撒乔灌草结合,道路高陡边坡采用格梁灌草绿化护坡进行防护,护坡框格间混播灌草;对较缓的边坡采用喷播植草护坡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