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单位:(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5、项目概况:(略)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严格执行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和洒水防尘物资;施工道路硬化;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密闭围挡;装备喷淋装置,对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淋洗;物料、土方覆盖;重污染天气停止施工。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安装合适的尾气吸收装置,加强机械维修保养等;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扬尘管控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施工期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防止漏油污染地下水;桩基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泥浆水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现场道路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未回用部分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六圩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交通噪声。本项目施工区设置临时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如有技术需要,需要连续施工的应申请夜间施工许可。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略)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优化施工布置、减少临时占地面积;设置围挡;施工分区分阶段进行;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管理和监督,尽量少占临时用地;严禁施工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抛弃,应集中统一输送;施工开挖过程中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用于绿化带用土;严禁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施工结束后,应对本项目的临时占地进行绿地恢复或建设,禁止将施工阶段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入水中,以避免对底栖生物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等。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略)年4月(略)日-(略)年4月(略)日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略)
9、听证权利告知:(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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