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 (2)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临时施工营地场地进行施工地表及场地清理,并进行迹地恢复或植被恢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尽量降低施工扬尘影响,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参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略)〕(略)号)、《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略)〕4号),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可利用现有围墙)、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确保施工扬尘达到《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相关要求。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设置简易沉沙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进行回用,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集中在站内综合楼、主变位置,禁止采用高噪声施工机具; (2)加强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 (3)尽量避免多种噪声源机具同时使用; (4)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并避免在午休时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书,严格按照许可时限和许可范围进行夜间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示施工许可证书,公告附近居民; (5)施工机具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略)年版)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同时,本项目施工期短,施工噪声将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五)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储能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征地范围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 (2)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3)采取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主变压器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对噪声污染进行防控; (3)定期检修、保障各类电气设备稳定运行,合理布置站内设备。。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磷酸铁锂蓄电池:(略) 预处理池污泥:(略) 危险废物(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含油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 (五)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 (六)风险防范措施 (1)事故油风险应急措施 重点防渗区:(略)-7cm/s(危废暂存间K≤1.0×(略)-(略)cm/s)的要求 一般防渗区:(略)-7cm/s。 简单防渗区:(略) 设置事故油池容积(略)m3,主变事故油坑容积(略)m3。 (2)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运行期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中需针对主变压器油泄漏、磷酸铁锂电池火灾等提出具体的现场处置方案,针对主变压器漏油、磷酸铁锂电池火灾等环境风险源建立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预警发布、预警响应等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并配备物资及后勤等应急保障体系,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