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略)年4月(略)日我局对永州东裕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略)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 告 期:(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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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略)
项目名称:(略)
文 号:(略)
发文时间:(略)
批 文:(略)
祁环评〔(略)〕4号
关于永州东裕泡沫包装有限公司
年产(略)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州东裕泡沫包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批复的报告和《永州东裕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略)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永州东裕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略)万个泡沫箱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祁阳市黎家坪镇工人路1号(租赁德和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该工业地块权属科力尔公司,以前属于祁阳高新区黎家坪片区范围,(略)年祁阳高新区调区扩区后从祁阳高新区黎家坪片区调出)。项目总占地面积(略)m2,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3.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区、办公生活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主要生产包装用泡沫箱,以可发性聚苯乙烯(EPS)作原料,采用蒸汽热化成型工艺生产,年生产能力达(略)万个泡沫箱。
根据报告表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本报告表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生产所选用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质量安全要求,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略).1-(略))、《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略).2-(略))及(略)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略)-(略))等规定和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系租赁德和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强化施工管理,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严格落实污水防治措施。成型脱模工序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软水机浓水用于补充水膜除尘和冷却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植、果蔬浇灌。
4、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强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废气产生工序及节点,配备收集和处理设施。预发泡、熟化、成型、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集气罩有效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排放限值要求,经(略)m排气筒(DA(略))排放。4t/h生物质锅炉(燃成型生物质颗粒)废气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经(略)m排气筒(DA(略))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要求。
5、噪声污染防治。按报告表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对产噪设备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厂区周边种植树木吸尘降噪。优化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利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利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南省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规范贮存和管理,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祁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7、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境管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管理,确保项目周边环境安全。
8、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环评报告和专家意见,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略)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做好运营期的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本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须重新报批。
五、若发现本项目存在承诺弄虚作假或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建设单位承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祁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