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按要求收集上岸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海上综合管护平台配备的生活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后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油污水按要求收集上岸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向禁止排放污水的海域排放污水。网箱网衣采用“海上更换,陆上集中清洗”的方式,拆卸后运至陆上交由专门的网衣清洗单位进行清理处置。 2.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强化船舶和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运行工况良好、使用符合规定的船用燃料等措施,减少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 3.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强化施工船舶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运营期通过采取加强船舶和设备的管理和养护、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须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要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网箱及筏架安装过程中产生的管材、浮管泡沫等收集后交有主体资格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养殖材料收集后交有主体资格和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病死鱼按要求收集后交由无害化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5.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要求,施工期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先进施工工艺,使用GPS精准定位技术标记锚碇投放点位,尽可能降低项目施工过程对所在海域的环境影响。运营期需科学制定养殖计划,合理布设养殖网箱,控制养殖密度和规模,优化养殖环境,加强水质监测和养殖管理,做好生态补偿等措施,尽量减少项目对所在海域的不利影响。 6. 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及时制定或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做好与区域应急预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发生事故时对环境影响可控,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